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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殴打孩子的筠连龙镇后妈发声了,事实的真相究竟是如何的呢?

  • 只求一份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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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5/16 15:58:05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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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四处转发的盐津县后妈将孩子打死的事件刚过,据《国际在线》消息:2019年4月,维新镇一后妈用筷子、胶管等殴打孩子,还罚孩子周某在公路上跪石子,后妈苏某被警方拘留五日。




就在筠连县维新镇的苏某刚刚被拘留,筠连县龙镇乡后妈打伤孩子的照片及各种言论在微信聊天群与微信朋友圈传播,引发众多网友高度关注。龙镇后妈打伤孩子一事,经众多网友转发、描述,给大众的印象似乎这个后妈王女士更是残忍至极,现广泛流传的主要版本是筠连县龙镇乡的一个后妈用钢筋打伤孩子,残忍至极。一时间,后妈一词似乎与虐待、歧视、家暴、良心歹毒等褒义词紧密相连。后妈对孩子到底有没有那种世界上最伟大无私的母爱?



网络中流传的后妈殴打孩子照片



继母王女士陈述


用钢筋打伤孩子的谣言战胜龙镇后妈

后妈意图以离婚避开谣言的中伤


2019年5月9日,龙镇乡王女士与其丈夫段先生走进四川瑞龙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王女士陈述称:微信朋友圈与聊天群转发的称其用钢钢筋打伤继子段二(化名,以下所称段一与段二均为化名)不是事实,网民将其描述成了一位残忍至极、歹毒的后妈,她无法接受,心理已经彻底崩溃,连自寻死路的念头也有。自己原本与段先生及两个继子过得幸福美满,但此次事件的困扰让她痛不欲生,愿意与丈夫段先生离婚以避开用钢筋打伤继子谣言造成的伤害。



网络中流传的后妈殴打孩子照片



孩子父亲段先生说


段先生陈述称:王某并没有用钢筋打伤段二,打孩子确有其事,用的是衣架,此事件已经由有关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网络传言用钢筋打伤孩子与事实不符。王女士很爱段一与段二。王女士与自己结婚已有三四年时间,两人夫妻感情很好,王女士对孩子们很关爱,从来就没有觉得孩子遭受了王女士的虐待。打孩子是因为受传统“黄荆条子出好人”的传统教育观念影响才有的行为。这次打孩子,也是因为段二放学不按时回家,不认真学。王女士与自己都没有什么文化,都希望孩子好好学习,长大后能出人头地,所以对孩子的要求很严格。王女士内心是很爱他与前女友生育的两个孩子的,自己不愿离婚,且离婚也无法避开用钢筋打伤孩子的谣言。




网络中流传的后妈殴打孩子照片



童言无忌
王妈妈是很爱他们的


为探明真相,2019年5月10日,四川瑞龙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让孩子的后妈不在场,让孩子的亲生父亲在场的情况下向两个未成年孩子了解情况。根据两个孩子一致的陈述:他们的亲生母亲是出门多年了的,后妈王妈妈一直都很爱他们,对他们管得严,主要是要求他们好好读书。


在他们犯错时,王妈妈也用条子打过他们是事实。还有一两次,因为段二没完成作业,王妈妈在学校煮饭,就监督着叫段二做完作业才吃饭,段二做完作业后,王妈妈就叫段二快去吃饭。段二陈述:前几天,王妈妈确因为自己学习不好的事打过自己,不是钢筋打的,而是衣架打的。两个孩子在回答是否恨王妈妈时,段一回答:因为她曾经打我,心是好的,但方法不对,有一点点恨。段二回答:不恨。



网络配图

因为爱孩子与家庭,后妈勇敢认错致公众公开道歉信


尊敬的各位市民、网友:


我叫王毫芬,原盐津县庙坝人,因为与自己丈夫段先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生活在龙镇乡后溪村。段一与段二是段先生与其前女友生育的儿子,现我确实成了段一与段二的后妈(继母)。与段先生结婚后,我一直用无私的母爱去关心教育和爱两个懂事的孩子


但是我缺少文化知识,从小就听说“黄荆条子出好人”,一直受这个思想观念的影响。当孩子们学习不努力、贪玩好耍或犯严重错误时,自己心里就着急,有时会用竹条子之类的东西作为教育工具,打他们或吓唬他们。


2019年5月初,我确实用衣架打过段二,孩子脚上确也有青块。经有关派出所调查核实,我确实用衣架打了段二,我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事后看到段二的青块后,我内心也很痛苦,段二和我特别有感情,他特别懂事,甚至会经常主动给父母舀洗脸水、洗脚水。在教育孩子的方法上,曾经向多人多人请教过:除了父辈们所述的“黄荆条子出好人”外,还有什么办法没有?我与丈夫段先生及两个孩子关系很好,家庭幸福,在教育孩子问题上,都用的是农村传统教育方法。这一方法给孩子与社会大众带来的伤害,我深表后悔与歉意!


我经过认真的反思认为,我的错误在于:虽然我内心我非常爱两个孩子,也感谢段先生与其前女友生育两个孩子交给我抚养教育。两个孩子很懂事,我出自内心的希望孩子们努力学习、积极向上,长大后有所作为,但在教育方法上,的确明显不对。


在教孩子问题上,方法各种各样,在较为偏远的农村,“黄荆条子出好人”的理念还占据不少父母的心灵,我也是用这个方法的母亲之一。不过我声明:用这个传统方法教育孩子与后妈这个词毫不相关,希望社会大众对我的教育方法不当提出的批评不要与后妈这个词扯上关系


至此,我向社会大众及孩子的亲生父母公开致歉:我用打孩子的方法来教育孩子确实是我的不对,我将一改往日的不当的教育方法,用更科学与人性的方法与孩子们相处,让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保持身心健康!


同时我也希望转发孩子图片的网友删除孩子照片且不得用段二的真名,因为这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法律问题。若个别网友继续用段二真名与头像通过微信群或微信朋友圈制造用钢筋打伤段二的谣言,这将会给未成年的孩子带来心灵上的更大的创伤,虽然我有错在先,但是我已经向公众澄清事实,认错道歉。


对个别网友继续侵犯段二肖像权与隐私权的行为同样错误,甚至会引来法律责任。既然众多网友与市民关爱我们的孩子段二,就应尊重段二的肖像权与隐私权,以避免给孩子造成更大的心灵伤害。谢谢!



律师收集整理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对本文中王女士行为的个人观点:根据本文中王女士对段二的轻微殴打行为,据现有证据来看,基本上无法达到认定王女士构成《刑法》中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基本构成要件。王女士针对自己的行为公开致歉,说明其对自己行为的不当性有很客观的认识,情节较轻。王女士的行为更适宜被认定为教育子女方法不当,通过有关部门的及时调解与沟通,改进教育子女的方法,对王女士与段先生的家庭是一种帮助。同时也希望全社会对后妈(继母)教育继子女问题上,有客观公正的认识:一方面,后妈(继母)应履行好做为继母的职责,另一方面,社会大众也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就认为后妈与虐待、遗弃、家暴这些扯上紧密关系。


特别声明:本文有关内容经相关当事人陈述后由四川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整理,发布前获得有关当事人授权,同意转载。若涉及侵犯第三方权益,请联系整理本文律师微信号17711225678或致电四川瑞龙律师事务所座机号:(0831)7722148

声明:上述内容共4页,我本人已经详细阅读理解,同意授权筠连县百姓网及张龙清律师公开发布并同意网民转载。构成侵权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愿承担。


声明人:段甫强     

2019年5月 14日


 

小编寄语


希望大家看到这条消息,告知周围的朋友,在不清楚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不要随意转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违法必被究,不传谣,不信谣!孩子家长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都散了吧,还大家一个清静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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