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宜宾一家烧腊店店主给我们2323444打来电话,说有商家恶性竞争,在网络上诋毁他们的店铺,而且已经不止一次了,为了解具体情况,记者找到了当事的双方。
让记者没想到的是,双方刚一见面,没说两句话就吵了起来。无奈,记者只好进行双方劝阻。
隐约中记者听出来了,他们是亲戚也是竞争对手,都开了烧腊店,一家名为“詹记筠州烧腊”,有7家连锁店,另一家名为“筠州烧腊”,在金帝庄园附近有一家店面,此次矛盾源于8月份的一份外卖订单。
“詹记筠州烧腊”店老板詹先生告诉记者:“ 别人顾客是我们顾客点单点错了,点到他们家去了, 顾客就评论说:这家不是詹记啊,我的天很难吃,历史上最难吃的烧腊 ,不知道怎么形容。结果那家商家就回复:她的卤菜没有任何添加剂和色素,詹记的肉颜色很好看,吃多了会得癌症……”
网络回复发生在8月,在网上停留了2个月之久,10月底时才被詹先生的同事无意间发现,这让詹先生很是恼火。
詹记筠州烧腊老板詹先生介绍说:“ 我们的店子是自己的营业执照,小作坊都是办了证的,还有肉的检验报告,所有供货商,送盐的,这是送肉的合格证,所以说,她在网络上恶意诋毁我们,她纯粹是靠她的随口之话就说出来了,但大家顾客就以为是真的。”
据詹先生回忆,同样的事件之前也发生在他们的另外一家店铺,是一家人所为,甚至还闹到了派出所。
“詹记筠州烧腊”店老板詹先生说:“原来有一次是在零距离上面就诋毁过我们,就说我们用老母猪肉、死猪肉、瘟猪肉之类的,网上有上万的点击,第一时间就是报案,本来是要拘留他的,我们还是想着他小,给他机会。”
最后,该事件以发布人删帖、网络道歉、当面道歉告终,没想到,时隔两年再次发生。
记者:问一下,这个评论是不是你发的?
筠州烧腊老板:是我发的
记者: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发呢?
筠州烧腊老板:因为肯定是他们找的人,我又没有点着他们的名字说,我只是说詹记 。
记者:当时也算是有堵气的成分在里面?
筠州烧腊老板:是
记者:只是想把评论影响消除,对不对?姐姐可不可以把评论删掉
筠州烧腊老板:可以删啊,就在那里你删啊,但是我没影响你们
记者咨询律师后了解到,网络诽谤是诽谤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
来源丨酒都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