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店查到了酿酒用的食用酒精,这还了得!
2月8日,筠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获了一起违法使用食用酒精加工生产白酒的小经营店,查封扣押食用酒精100余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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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食品小经营店位于筠连县筠连镇城南片区,是一家散装白酒销售店,该店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调查过程中,该店负责人承认使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扣押了该店100余斤食用酒精,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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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使用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的生产条件、技术、设备、环境等要求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只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白酒生产企业,才能使用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只取得《食品小作坊备案证》的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采用传统酿制工艺,只能使用纯粮固态法酿造,禁止使用食用酒精加工生产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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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酒类进入消费高峰期,为进一步强化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的质量安全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抽检检测的力度,督促各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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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县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5家,小作坊23家,餐饮服务单位96家,流通环节酒类经营户82家,其中,对12家存在一般隐患的生产经营户,下发责令整改书,要求限期整改,查获一起违法使用食用酒精加工生产白酒的小经营店。
来源:筠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黄学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