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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沐爱县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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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筠连沐爱县衙署整座建筑坐西南向东北,占地面积约为2380平方米,修建于明国三十一年,即1942年,整个设计为木构穿斗、单檐悬山式,小青瓦屋面,分别由前堂、后堂、下厅、廊房围墙、大门组合而成四合院,前后堂分别为7间,相距6米,设计相似,左右厢房各4间,另有厨、厕、储物共6间,瓣后搭牵用四柱,面阔八柱,进深12.5米,通高6.5米,台基高1米,设有三级阶梯,院坝内设有凉亭、天井,和电影《抓壮丁》中的李公馆极其相似。随着年代的推移,大门和围墙已经荡然无存,木质墙体也开始出现虫蛀现象,部分墙体已被人们用砖加以补修,曾经的威严已不复存在,是2009年筠连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增的428文物处之一。

筠连沐爱县衙署1942年开始动工,经过长达6年时间修建完成的,坐落在筠连县沐爱镇荷花社区,整座建筑均为木质结构,设计装饰完全体现了当年川南古民居的特色,对研究沐爱镇文史发展、民风民俗及民国地方建筑有一定的价值。
据当地老人介绍,此建筑原本并非县衙,而是当地一位黄姓地主修建,1942年动工,经过6年时间终于竣工,但是,还未搬入新家,便被民国政府征用作为县衙。此间,民间还流传着一个小插曲,据说,当年黄姓地主要准备修建公馆时,便找来当地的风水先生,这位风水先生就为他选中了此地,但是,修建好后的公馆却是为他人制作的“嫁衣”,真是“鸠占鹊巢”。于是,黄姓地主气愤地去找风水先生“算账”,从此以后,便不再有任何关于这位风水先生的消息,有的人说这位风水先生已经游走他乡,又有的人说他尸埋黄土······这些都是后人的猜想,没有可靠的文字记载。
被征收后的公馆,很快地就被改做了县衙,还修建了监狱,解放后,又被作为了地方政府,即筠连县四区区公所,于是,监狱便相应地被拆除了,在此基础上还修建了民居,几经波折,如今已成为沐爱镇荷花社区的办公场所和外来人口的安置点。
经过几十年的风吹雨打,它虽然失去了以往的光彩,但它却被较为完整的保存了下来,没有太多的修葺,只有院坝内被人们用混凝土掩去了昨日的沧桑,四川省考古研究院院长高大伦曾经来此考察时,就感叹到:“这是现今发现的规模最大、保留最完整、最具川南民居特色的建筑。”筠连县文化馆馆长介绍到:“此建筑对我们了解历史、当地的民风民俗有很大的帮助,是川南古民居的代表。”自去年申报国家不可移动文物通过四川省审批后,筠连县将大力对此恢复原貌,进行更好的保护。
      沐爱县原隶属于高县管辖,因原高县当局为政不公,引起上二乡(定边乡、安静乡)和下二乡(归化乡、绥来乡)的分治斗争。公元1944年初,国民政府行政院批准沐爱设治,分治获得成功,始有这段历史。四川省境内同时设置县的还有现在乐山市管辖的沐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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